2023年象山县兰园幼儿园秋季招生公告|每日资讯

2023-06-20 14:38:31    来源:本地宝

2023年象山县兰园幼儿园秋季招生公告

招生计划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小班:计划招收4个班;

中班:剩余少量名额;

大班:剩余少量名额。

招生对象

1.小班:年满3周岁(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幼儿)

2.中班:年满4周岁(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幼儿)

3.大班:年满5周岁(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幼儿)

招生原则

1.按照《象山县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》执行,坚持“房、户一致”优先原则,坚持相对就近入园原则。

2.网上登记请如实、完整填写好登记表,所填内容不符合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。

报名时间及方法

小班

(一)报名时间:

6月19日9:00—6月26日17:00

(二)招生程序:

今年小班新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。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(以下简称“监护人”)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(网址:http://nb.zjzwfw.gov.cn/),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需高级实名注册,在城市频道中点击“甬有优学”应用,选择热门服务中“幼儿园入园”进行入园报名。

1.6月19日上午9:00至6月26日下午5:00小班网上信息登记。

每位适龄幼儿监护人可选择1-3所幼儿园报名。其中适龄幼儿家庭户房所在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,首选小区配套幼儿园;无配套幼儿园住宅小区的适龄幼儿可选报相对就近幼儿园。网上报名前,监护人需根据县教育局招生原则,仔细阅读有意向报名幼儿园的招生公告。信息登记时间的先后与录取顺序无关,理性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园,完成网上报名后进行评价。所有注册登记信息需如实填写,如有虚假,取消录取资格。登记信息时,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,只能选填一处房产信息。

2.6月27日至7月2日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审核。

各幼儿园根据监护人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,如网上信息不全等必须补交资料或现场核验的,监护人务必关注所报幼儿园的公告或通知,积极配合验证工作。

3.7月3日—7月5日分批次完成预录取工作。

预录取信息各幼儿园以短信形式告知家长。

4.7月7日公布空余学位。

未收到手机短信通知的监护人,可通过“象山教育”微信公众号查看区域内空余学额分布,选择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线下补报。

5.现场审核材料:

接到现场审核通知,请准备好以下材料:

(1)下载《2023学年新生入园个人档案》填写完整,贴上幼儿照片,一式一份(请扫下方二维码下载表格)。

(2)户口本、出生证复印件(户口本需复印首页、户主页、父亲页、母亲页、幼儿页),复印件核对后上交。

(3)儿童预防接种证证明两张(有条形码和信息页面需复印)。

(4)幼儿近期1寸照3张。

(5)幼儿健康证原件(带一寸照两张、空腹到妇幼保健院做,开学初带来)。

(6)转园幼儿(原就读过其他幼儿园的小小班)还需提供健康证、健康转园证明、学籍转学证明。

备注: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。证件必须真实、有效。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,视作自动放弃入园。

6.现场审核时间:具体时间待定,以电话通知为准!

中、大班

(一)报名时间:

即日起—6月26日17:00

(二)报名方式:

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,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识别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。

(三)现场审核:

6月30日上午:8:30—11:00

(四)确认地点:

兰园幼儿园门厅

(五)携带资料:

1.儿童出生医学证明(复印件);

2.户口本(复印件);

3.房产证(复印件);

4.儿童预防接种证证明(复印件2份);

5.健康证原件、健康转园证明、学籍转园证明(原就读幼儿园可提供)

收费标准

按照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

咨询相关

咨询电话:65752687 董老师 舒老师

咨询时间:工作日上午9:00—11:00;下午14:00—17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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